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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离婚财产分割

首先,关于房屋所有权属问题,购房合同虽然是您个人签署的,但是贷款是夫妻共同名义办理的,且购房是在结婚之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您要向法院主张首付款是您父母赠与您个人的,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您个人的。其次,由于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如果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应该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做出判决,得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再行起诉。再次,您父母出资的全额首付款可以认定为是赠与或者夫妻共同借款,这取决于您的诉求和证据支撑。 最后,您要考虑自己的需求,您是要房还是要钱,不同的需求会有针对性的不同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策略,不建议您现在卖房,但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并就卖房款分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也算是一种解决方式。 ...展开
用户:176****5299 结婚离婚 | 2018-08-13 16:29:13